预算审议是民主政治运作的关键,是实现分配正义的杠杆,决不能流于形式。

3)简化起诉(多数采用表格式诉状)和送达方式。实施小额诉讼程序,目前国内争论最多的就是对所谓一审终审制的理解。

天津货运航空开通大兴-无锡-芜宣-大兴货运航线

其实就世界范围而言,至今也没有一个国家对小额程序实行绝对化的一审终审。民工讨薪的此种尴尬现状,常常引发部分讨薪者采用自残、跳楼、跳桥、占领塔吊以及暴力要挟等非理性的私力救济方法,对债务人和政府施压。随着时代的变迁,一个正常社会必须保持同步的法律制度创新。在中国现有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尽管一直存在有简易程序的程序规定,但是实践表明,简易程序既不简易,更不及时、迅速和低廉,在实际运行中,简易程序依旧无法解决目前司法领域中日益增长的累讼矛盾和刚性需求。8)诉讼标的额一般在1000至5000美元之内。

因为小额诉讼办案迅速、快捷,原告被告谁都来不及去提前拉关系找人。通常,为了避免由于偏重诉讼效率而丧失公平,各国大都会以不同方式为一审败诉的当事人提供一个救济渠道。那么良心是什么呢?马丁•路德•金说过:为了权力而攫取权力,对此我毫无兴趣。

另一个显示公安部门权力收缩趋势的信号是,2010年4月,中组部下发文件,要求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兼任公安厅(局)长。同样是公安局长,孙湘隆就被称作郴州官场的良心。从拟定权力清单到公安局信息公开,这是公安局权力向法治轨道和公众监督走出的一步,但距离驯服悬浮的权力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到第二次审议时,严格限制了秘密拘捕权,并新增了律师伪证罪异地管辖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安局滥用权力的可能性。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明知权力让自己变得太过分了、扭曲了、变态了,他在追求权力过程中,脑力体力一刻也没有松懈过。公安局不仅承担各种重要的行政管理职能,例如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监督、户政管理等等,还直接负担多项刑事司法职能,例如侦查权、刑事强制权和刑罚执行权等等。

天津货运航空开通大兴-无锡-芜宣-大兴货运航线

2007年1月,湖南省耒阳市原公安局局长肖强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捕,此前他曾获任长霞式公安局长、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他在历史上留下的称号将是共和国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正厅级公安局长。极具讽刺性的是,他在从警经历中所获得的这些荣誉正是来自他打击当地黑社会的功绩。要防止权力悬浮,就要建立权力防线,这条防线应当由个人良知、法治政府和公众监督所构成。

道德、正当和善,这些正是良心层面上阻止权力悬浮的力量。公检法之间本应相互制约的权力框架,由于公安局长们的权力大升级而失衡了。原湖南省纪委书记杨敏之点评孙湘隆的作为时说,如果仅仅靠个人的觉悟来防止腐败、抵御腐败,那肯定是不行的。我国公安机关是警察权力的主要承担部门,公安局长则负责全盘驾驭这项权力。

调查中发现,叶树养几乎滥用了手中掌握的所有权力:为有组织的黑社会犯罪充当保护伞。其中,由公安局长负责的重大预算开支被列为应当重点监管的权力,划分的理由是干部职工关注度高,敏感度高,滥用职权负面影响大,涉及财政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可能产生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严重失职渎职,是属于需要公开、接受监督的重要行政权力。

天津货运航空开通大兴-无锡-芜宣-大兴货运航线

权力超重权力场如果超重配置,身处其中的人必然难以驾驭,难免会导向滥用。他们被誉为民众安居乐业的正义守护者。

一位认识他的朋友得知消息后非常痛心:几十年里,他肯定对别的贪官污吏、犯罪分子‘正义过,被老百姓‘热切期待过,曾经自豪过,曾经春风得意过。更可怕的是权力悬浮,掌权者眼中只有权力,抛开了其他一切规范准则,让权力赤裸裸地悬浮在权力场上。值得注意的是,公安局的权力根据监管层级被划分成了一般行政权力和重要行政权力两类。但良心只有自律的力量,还远远不够。当时,由于工业急速发展,城市人口剧增,人员流动性增大,伦敦及周边地区的犯罪率急剧增高,传统上的治安员制度由一些非专业人员组成,已经无法应对恶劣的治安环境,由此生发了专业的现代警察制度。但随着公民权利意识提高,警察权力应受严格限制的观念更为普遍。

随后,叶树养便操纵办案人员,将孙浩荣犯罪团伙单列罪名处理,然后再以犯罪证据不足、取保候审继续侦查为由,释放了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孙浩荣。更为隐蔽的做法是,在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中,他为犯罪嫌疑人出谋策划,推翻了目击证人真实的证言,导致了重罪轻判。

从荣誉的最高点急速跌到谷底,这样的故事在很多落马的公安局长身上反复重演着。邵建伟在狱中写下了几十万字的悔过书。

过度集中在公安部门的强大的警察权力,形成了公安局长们畸高的权力场。一个曾经的打黑英雄转身变成了黑社会的保护伞。

检察院、法院本应是公安机关的监督者,但兼任政法委书记乃至更高职位的公安局长却成了自己部门监督者的领导。2005年,山西省临汾市原公安局长邵建伟因腐败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罪高峰的来临推高了公众对公安部门的期望,无形中也赋予了强大的警察权力一定的合法性。这个时代背景下,中国公安部门的权力不仅没有缩减,反而有扩张的趋势。

标志之一就是公安局长在政府序列中地位的提高。不久后,孙浩荣的联系人与叶树养联系,谈妥保释后支付800万港元给叶树养。

叶树养是落马公安局长中的典型代表,他所犯的罪行在其他贪腐公安局长案件中也有类似影子。谷凤杰落马前就曾兼任铁岭市副市长。

孙湘隆在郴州的困境指出了问题的症结,他说:作为公安局长,会看到很多他们(李大伦、曾锦春)滥用权力、贪污腐化的情报,但是郴州的网太密了,我的职权有限,我不是监察,不是纪委,我无能为力啊。邵建伟曾多次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以获取经济利益。

2003年中央13号文件下发后,为了当上常委或者政府副职,邵建伟向时任山西省委副书记的侯武杰行贿钱物合计88万元。有据可查的20年间,叶树养共受贿人民币、港币180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来源不明。现代警察制度发端于19世纪早期的英国伦敦。孙浩荣则在取保候审期满后,逃出境外,4年后才重新落网。

公安局长,这个游走于正义与邪恶边缘的职位,其成败荣辱正是取决于他们如何面对和驾驭他们所身处的这个权力场。正因为如此,民众对于公安局长有着更大的期望和敬畏。

最能体现叶树养胆大妄为的例子是他恣意操纵侦查程序,放走了韶关历年来最大毒品案的主犯。行政警察的职责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因此需要一定的行政自主性。

当时,文强抓捕了张君,用脚踏在他脸上,打电话向上级汇报:局长,张君现在在我脚下,是他,是他。如果公安局长没有好好使用手中的权力,有负民众的期待,就像一个又一个案例所展现的那样,他们身上的正义光环就会蜕变成邪恶的脚镣。